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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劳务外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玉潭镇花明南路***号
供应商(乙方): 宁乡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滨江南路**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宁乡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劳务外包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宁乡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劳务外包项目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陆拾万零肆仟壹佰陆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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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 | 驾驶员工资、保险及补助 | 元/年/人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湖南宁乡 | ** | ****** | ******* | 工资、社保及补助据实结算,服务费***元/人/月。 | | * | 大厨工资、保险及补助 | 元/年/人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湖南宁乡 | * | ***** | ***** | | * | 食堂炊事员工资、保险及补助 | 元/年/人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湖南宁乡 | * | ***** | ***** | | * | 站厕保洁员工资、保险及补助 | 元/年/人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湖南宁乡 | * | ***** | ****** | | * | 保安工资、保险及补助 | 元/年/人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湖南宁乡 | * | ***** | ***** | | 年度合计报价 | ******* | | | 两年合计报价 | ******* | |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力量等。 (*)劳务人员必须购买社保。 (*)劳务人员的人数、人员基本要求等方面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 (*)制定培训方案,不断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乙方不按照合同要求工作,不符合甲方规定,甲方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共派驻劳务人员**名,其中驾驶员**人,大厨*人,食堂炊事员*人,站厕保洁员*人,保安*人(实际岗位和人数可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对招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①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力量等; ②劳务人员必须购买社保。 ③劳务人员的人数、人员基本要求等方面符合甲方的要求。 (*)对人员的基本要求: *)政治条件:正直可靠,思想品质好,服从指挥,遵规守纪,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着装整洁,举止文明,形象良好;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吸毒记录,无不良社会关系。 *)劳务人员要求: ①体貌端正,口齿清晰; ②身心健康,本人及家族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③年龄**至**周岁;④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上驾驶证、保安必须具备保安证。 ⑤管理要求:所有劳务人员应服从甲方及乙方的双重管理。劳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 甲方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制定《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对劳务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人员。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员工工资、管理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劳务人员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等)。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按月据实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乙方必须与派驻的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购买社会保险,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县市相关文件执行。保证所派人员的素质及派驻人员的思想稳定,乙方提供统一的管理。 (*)乙方负责处理派驻甲方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及相关事务,具体相关岗位由甲方设置。 (*)乙方应保证对劳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业务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劳务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乙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劳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劳务人员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劳务人员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乙方应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甲方驻点办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勤勉尽责,妥善处理劳务人员的各项事务,协助甲方的相关工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计算,每月支付一次,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等额有效票据后及时将款项支付至乙方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 宁乡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沪农商银行宁乡支行 账号: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月总服务费明细表交由甲方审核,并据此按时结算支付。(*)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月总服务费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甲方发票信息为:户 名: 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纳税人识别号:****************** (*)本合同应纳税金的税种和税率以有关税务法规或税务机关的核定为准。
收款账户: 沪农商银行宁乡支行(宁乡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无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第一年服务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分(含)】不扣费用;考核良好【**分(不含)】以下扣除拨付经费中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费的*%,考核【**分(含)】以下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履约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执行。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可以向乙方提出调换人员或整改意见。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负责对劳务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等内容。 *.负责对劳务人员定岗定责,并进行绩效考评。*.负责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劳务人员由甲方和乙方双重领导与管理,甲方负责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的管理,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人事管理、后勤保障。 *.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假、女性职工的“三期”、工伤尚未处理完毕的,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工单位的职责。 *.因甲方原因要求乙方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时,甲方应当按《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乙方支付,由乙方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发放经济补偿金。 *.劳务人员在服务前因甲方或者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乙方不承担,但乙方可以协助处理。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负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按时、足额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负责建立、管理、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备服务人员,全力组织完成劳务服务,以确保甲方的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合同的目的。 *.当劳务人员发生工伤、死亡等事故时,由乙方负责处理。甲乙双方均应第一时间履行救助义务,及时将伤者送往救治医院、合理垫付工伤医疗费用。因工伤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不足部分先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给劳务人员。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程制度和工作标准。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乙方应予以及时更换,并不再安排至甲方工作。 *.乙方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服务员工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法定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需要承担守约方因此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受理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如未按时发放和缴纳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应交款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 *.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与本合同履行内容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合同总价*%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该违约金,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此项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承担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本合同项下各项费用,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因此而支付的经济补偿、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受理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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