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1开标记录
2025-08-26
四川/遂宁 招标采购
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1开标记录
四川/遂宁-2025-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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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开标记录
发布时间:********** **:**:**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保证金到账金额(元)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名 |
|---|---|---|---|---|---|---|---|---|
| * | 四川科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完好 | ******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四川正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完好 | ****** | ********.** | *.卖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卖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卖方负担,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货到现场后由卖方自行保管,并承担相应费用。 *.合同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由有质检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检,抽检内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质检报告作为产品质量的认定标准(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卖方承担),并一致同意按检测结果进行处理:抽检及加倍抽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并自行承担产品往返的运输费用,以及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本合同约定违约责任,交货迟延导致的停窝工、周转材料租赁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赔偿等。同时,即使抽检合格,并不转移、降低或消除卖方的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 *** | ||
| * | 四川环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完好 | ****** | ********.**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 | 完好 | ****** | ********.** | 合格 | *** | ||
| * | 四川恒睿汇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完好 | ****** | ********.** | 满足项目招标要求 | *** | ||
| * | 遂宁市银星电脑有限公司 | 完好 | ****** | ********.**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