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2025-08-26
湖南/株洲 中标结果
茶陵县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湖南/株洲-2025-08-26 00:00:00

茶陵县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全称):武汉北科天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茶陵县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于*****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由武汉北科天翼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并承担项目实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做好茶陵县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茶陵县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

*、项目地点:株洲市茶陵县

二、工作目标

*、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做好就业专干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开展就业服务,协助县人社局完成相关目标任务。

*、建立劳动力数据库,收集更新全县劳动力就业状况和培训意愿,围绕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并动态进行跟踪服务,持续精准提供***等公共就业服务。

*、积极服务企业,以县内园区企业为重点,开展用工调研,宣传就业惠企政策,提供岗位宣传、带岗直播、招聘活动等就业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夯实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网络,涵盖全县**个乡镇(街道)、***个村(社区)。县级设立项目部,指导乡、村两级队伍开展各项就业创业工作,村(社区)设立劳务经纪人,其中村(社区)劳务经纪人人数不得低于***人。

*.每年至少对基层劳务经纪人开展*次集中业务培训,重点讲解就业政策,指导使用系统,安排布置就业服务工作,不定期向基层开展面对面业务指导。

(二)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采集更新劳动力数据。利用好省、市、县级公共就业平台,建立全县劳动力数据库,其中未就业的退捕渔民每月至少跟踪服务*次、脱贫劳动力和已就业退捕渔民每季度更新*次,其他劳动力每年至少更新*次,精准了解就业、创业状态,确保就业情况等信息真实准确,信息准确度不得低于**%。

*.组织各类招聘活动。每年至少开展**次乡镇集市岗位推荐会,**次线上直播招聘会,积极邀请县内企业参与,向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配合县人社局做好大型线下招聘会工作。

*.为企业提供用工服务。每月定期收集并更新县内企业招聘信息,通过“湘就业”平台,株洲人才招聘,株洲就业专员小程序,县人社局相关微信公众号,零工市场,劳务经纪人微信群等渠道对外发布;每年至少组织**次“直播带岗·走进企业”活动,直播企业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介绍福利待遇等,全方位展示岗位情况,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以园区企业为重点,每年至少开展*次送政策进企业活动,介绍各项惠企政策,积极回应园区企业的招工诉求。

*.开展***就业服务。开展农民工返乡回流监测,及时收集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数据,重点关注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状况,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意的以上人员及时提供***就业服务,服务率达***%,确保年底脱贫劳动力就业率不低于上一年度(以省人社一体化系统为准);每年至少成功推荐就业或县内见习***人,且稳定就业或见习*个月以上。

(三)协助宣传各类政策

*.结合送政策进企业、乡镇集市岗位推荐会、线上招聘会等活动,发放就业政策宣传资料。

*.每年至少制作**个短视频,平均每个时长不低于**秒,用于宣传就业政策、职业培训、企业招工信息等。

*.协助提供县人社局相关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或视频号等公共新媒体账号的就业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宣传效益。

(四)配合完成各项中心工作

*.协助完成各项考核指标性工作。

*.协助做好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协助做好职业培训政策宣传和信息推送工作。

*.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及县人社局安排的其他重要性、临时性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五)探索推动就业岗位开发

*.做好就业帮扶车间跟踪服务,探索在村(社区)设立居家就业服务站,帮助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协助开发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协助向县直企事业单位宣传政策,引导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发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

*.协助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采取电话调查、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相结合方式,协助每月抽查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配合县人社局做好新进人员审核工作。

合同执行期间,如上级部门调整了相关工作内容或目标任务,项目实施要求对应调整。

四、服务期限

茶陵县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该项目第一年度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负责完成辖区范围内就业服务工作。

*)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对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日常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管。

*)甲方将加强管理考核。在省、市人社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甲方统筹推进全县就业工作,对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加强对乙方的管理和考核。

*)甲方有权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更改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如有变化、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甲方按年度对乙方的精准就业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扣款处理。

*)甲方按招标文件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款。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项目费中扣除。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项目开展需要和招标文件约定,建立项目实施相应管理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工作队伍,在茶陵的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人,村(社区)劳务经纪人人数不得低于***人,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能够全面落实。如需开发就业相关系统,由乙方负责技术支持和维护。

*)乙方需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培训及教育,禁止员工参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乙方人员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出现意外伤害、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因病死亡事故,以及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财产伤害,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连带关系和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包;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乙方必须保证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质量,在甲方、上级部门检查中,如因乙方原因在检查中被扣分,甲方将视其具体责任及后果要求,由乙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扣款处理。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须确保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所涉及的企业、个人信息及相关数据安全,不得外泄,如不慎外泄造成影响,根据相关法律由乙方承担。

*)乙方凡经公共就业渠道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政策宣传等内容,乙方法务部门需负责把关审核,不得出现违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内容。

七、项目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乙方收费标准:每年标准合计大写为:

壹佰柒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元)。

*、上述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费用包含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设施费、税金、管理费、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所列费用。

*、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每年考核一次,如果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开展各项服务工作,每个合同年前三个季度分别在每次季末支付**%的年度合同款项,剩下款项根据年底考核情况拨付。甲方根据乙方该年度的综合工作情况,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株洲市茶陵县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考评细则及标准》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分以上(含**分)全额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分以下-**分每少*.*分扣****元,**分以下-**分每少*.*分扣****元,**分以下-**分每少*.*分扣****元,**分以下-**分每少*.*分扣****元,** 分以下不予以拨付项目尾款。

*、上一年度考核评估得分不到**分的,取消其承接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接资格。

*、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乙方在茶陵设立的分公司开具。

八、其他规定

*、乙方与其聘用人员(含就业专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为其购买好意外伤害保险等劳动法要求的相关险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落实员工休假、福利等。所有服务人员在就业服务过程中,必须按照培训规程提供服务,在工作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工资不能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必需购买劳动法要求的相关社保;与其签订劳务协议的员工由乙方根据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确定劳务费用标准,并购买商业性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发放劳务费。合同周期内,因政策性调整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人数以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人数为准。

*、根据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密相关规定,乙方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 确保劳动力数据信息、务工就业、失业信息和企业用工信息安全,不得外泄,并有具体的保密制度和措施,有保密专员监督落实保密工作。如合同期满后承办方退出,需将所有信息移交给甲方,不得私自拷贝带走。

*、为规范运作管理,方便甲方对乙方实施监管及考核,乙方需在茶陵县成立分公司,由分公司组织实施精准就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并进行费用收支结算。分公司办公场地可由县人社局免费提供,因本合同工作需要发生的县内用车、水电、网络通讯、办公用品等开支,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政府采购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政府行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完全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合同履行期间,因为乙方原因造成不良负面影响,被市级主流媒体负面曝光两次或省级、国家级媒体负面曝光* 次的。

*、合同履行期间,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并明确是乙方责任的。

*、本合同规定的合同履行期满,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的。

十一、解决争议的办法

若发生纠纷,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

十二、未尽事项

甲方出具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乙方制作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附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茶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公章) :(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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