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8-26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兴市兴盛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泰兴西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州市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根思西路北侧、金城北路西侧
建设单位:泰兴市兴盛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为给予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年泰兴市兴盛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根思西路北侧、金城北路西侧,利用购置地块****平方米,建设泰兴西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新建门诊康复综合楼*栋,以及门卫室等附属用房,拟设床位**张。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泰兴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空,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废水治理有少量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产生及排放,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普通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药物药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