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26
四川/自贡 中标结果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5-08-26 00:00:00
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自贡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能辅具生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中科华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二路**号哈工大机器人产业园研发展示中心***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新城板仓九期安居房(天海苑)商业用房*#楼*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莱瑞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苑路***号*层附*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智能辅具生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响应产品(机械手臂加工机)的品牌和规格型号无法指向唯一产品,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立式切削机、机械手臂加工机、内腔扫描器的“制造商”不属于此项目报价表要求的生产厂家。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的机械手臂加工机的“制造商”不属于此项目报价表要求的生产厂家,不符合采购文件知识产权的实质性要求,也就不满足采购文件相关的技术要求而虚假应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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