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08-26 00:00:00
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大坪乡大坪街搬迁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大坪乡大坪街搬迁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大坪乡大坪街搬迁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大坪乡沿街立面改造项目*#***#户及追加楼、商户原有广告牌拆除、新做、外墙面拆除喷真石漆、沿街围墙改造、挡墙及人行道、路缘石改造等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 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根据洛财购[****]*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章。)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企业章。)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嵩县伊东新区天池街工商银行二楼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其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
(*)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承诺书以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投标人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 以上资料的原件在报名现场查验,相应的复印件胶装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确保获取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小组独立负责。
*、招标文件售价***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嵩县伊东新区天池街工商银行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大坪乡
联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号莱安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