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十不准”
2025-08-26
江西/南昌 中标结果
昌江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十不准”
江西/南昌-2025-08-26 00:00:00

一、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二、不准在校服选购中非法谋利。

三、不准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

四、不准向家长收取校服“双送检”费用。

五、不准以家委会名义代收校服费用。

六、不准违规确定校服供货企业

七、不准频繁更换校服款,同一款式校服使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三年。

八、不准向列入“黑名单”的校服供货企业选购校服。

九、不准在校服选购中设置歧视性条件。

十、不准家委会代替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

如发现违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昌江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县教育局纪委办公室)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