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铅山县三辆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2025-08-26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铅山县三辆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江西/上饶-2025-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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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铅山县三辆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三辆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 ||
| 标的名称: |
铅山县三辆报废车辆整体转让,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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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 **** ***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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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正捷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正捷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结构、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交付,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实地查验标的的车辆状态。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成交,交付以清单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的零部件的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按现状转让。 *.本次拍卖车辆均为报废车辆,受让方受让后对车辆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按正常车辆使用,不得将其流入社会继续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标的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因拖运、报废拆解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价款及所须承担的各项费用。若受让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则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合同签订及交付时间:受让方付清应付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交付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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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法人。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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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进行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况(*)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受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受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受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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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周女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