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下属国企][•][]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08-25
安徽/芜湖 变更澄清
[国资委下属国企][•][]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芜湖-2025-08-25 00:00:00

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第五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相关业务风控及授信的软件服务或系统开发)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不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以重复。

更正为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相关业务风控及授信的软件服务或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系统开发)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不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以重复。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楼***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艳          

电话:***********

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服务项目答疑澄清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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