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5-08-25 00:00:00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初级中学校(采购人)委托四川企昂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初级中学校食堂劳务服务。
*.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初级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企昂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预算:*****.**元/月
二、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和“信用泸州”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请潜在供应商通过邮件的方式报名。采购文件售价***.**元/份,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须将: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四川企昂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邮箱***********@****.***进行报名,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需要递交报名材料原件。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初级中学校。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曾桥路。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企昂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井街*号*幢*层附**号。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