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师大金华科创园7#楼二层展厅软件开发项目 的澄清公告(非政府采购)
2025-08-25
浙江/金华
变更澄清
关于浙师大金华科创园7#楼二层展厅软件开发项目 的澄清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2025-08-25 00:00:00
关于浙师大金华科创园*#楼二层展厅软件开发项目 的澄清公告(非政府采购)
来源: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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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更正人名称

婺创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浙师大金华科创园*#楼二层展厅软件开发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五、更正理由: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更正事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投标文件组成

*、密封的纸质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电子投标文件*份(存储介质:*盘),电子投标文件组成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须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电子投标文件可以是纸质投标文件扫描件。 封装要求:同纸质投标文件封装要求。单独封装在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注:投标人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单独密封的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单独密封的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电子投标文件*份(存储介质:*盘),电子投标文件组成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须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电子投标文件可以是纸质投标文件扫描件。 封装要求:同纸质投标文件封装要求。单独封装在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注:投标人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婺创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

项目咨询联系人:女士谢先生联系方式:*************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联系方式:***** ********

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联系方式:***** ********

合同联系人:高女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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