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08-25 00:00:00
答疑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峡山西路(富强路至城西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答疑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委托,代理清远市峡山西路(富强路至城西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事宜,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公布: 问题*: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信标评分标准”*“其他择优因素(**分):为进一步支持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投标人在以自有资金配建施工中标价*%的“百千万工程”基础上,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再以自有资金配建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承诺再以自有资金配建的“百千万工程”资金每增加施工中标价*.*%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此条款内容与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清远市“公益+微利”模式推动“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的内容不符,是否调整? 答:如需对招标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外公布,请留意相关公告信息。 问题*: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信标评分标准”*“其他择优因素(**分):为进一步支持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投标人在以自有资金配建施工中标价*%的“百千万工程”基础上,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再以自有资金配建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承诺再以自有资金配建的“百千万工程”资金每增加施工中标价*.*%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此条款内容与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清远市“公益+微利”模式推动“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的内容不符,是否调整? 答:如需对招标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外公布,请留意相关公告信息。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答疑文件的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