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五龙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2025-08-25
四川/雅安 变更澄清
宝兴县五龙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四川/雅安-2025-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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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五龙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施工/标段补遗书**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宝兴县五龙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财务要求: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在****年**月**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日历天)**时**分前到账。”修改为:“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年**月**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日历天)**时**分前到账。”。 *、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宝兴县夹金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星宸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