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湾半岛小区新建非机动车棚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25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蓝湾半岛小区新建非机动车棚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5-08-25 00:00:00

蓝湾半岛小区新建非机动车棚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弋江区马塘街道 作者: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蓝湾半岛小区新建非机动车棚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泰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城市之光**地块二期**#楼***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蓝湾半岛小区新建非机动车棚

施工范围:蓝湾半岛小区新建非机动车棚

施工工期:**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洪燕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利霞、晋心宏、方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价×*.*%。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①芜湖师范学校维修工程;

②非机动车坡道雨棚、特色廊架、汽车坡道雨棚制作安装工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弋江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国家广告产业园*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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