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琼自然资函〔****〕***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局计划开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年第二次)工作,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技术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年第二次)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文件要求,收集整理符合文件要求的局部优化需求,将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划分为已建、已批未建、近期建设、远期建设四类地块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在确保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进一步统筹、优化我市市域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形成海口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及数据库等,相关成果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数据汇交的相关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备案后入库。

完成时限要求:******月底

三、经费上限:**万元

四、报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名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需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三)需提供单位(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需提供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可提供****年以来单位(公司)从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等相关工作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项目组成员相关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明及****年以来获得的国家级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奖项证书原件扫描件等。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文件袋内。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办公区** 栋南楼****室;

(三)联系人:赵萌萌,电话:********

七、其它

(一)报价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资质材料的,其报价视为无效。

(二)我局将根据项目需求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各报价单位递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技术服务单位。未中标的报价单位,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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