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8-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宣传品制作及派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州雅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号宁德大厦(宏福大厦)第**层*******室
被投诉人*: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中山路**号
被投诉人*: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号楼***单元
相关供应商:福州达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号福州软件园*区*号楼**层
法定代表人:王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福州雅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雅禾公司)因对被投诉人*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省福彩发行中心)委托被投诉人*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俊招标公司)组织的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宣传品制作及派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次采购项目被划分为货物类采购,价格分值设为**分不合理。投诉事项*:本次采购项目每个采购包样品都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检测要求不明确,仅提供一个国家标准,检测内容缺失导致产品检测内容不统一,无法公平地判断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投诉事项*:采购产品的外包装的材质厚度等没有做出明确的要求,影响成本价格核算。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杰俊招标公司接受省福彩发行中心的委托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分别发布采购更正公告,更正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于****年*月*日组织开评标;于****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中标供应商均为福州达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杰俊招标公司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福州雅禾公司就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函,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认定质疑事项不成立。投诉人福州雅禾公司因对采购文件及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因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向福州雅禾公司发出补正告知书。经补正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福州雅禾公司提交的补正后的投诉书等材料,依法于当日正式受理。截止至本处理决定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关于投诉事项*
本机关认为,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年印发)》显示,编码为“*********”的品目名称为“广告宣传服务”,其说明内容为“指在报纸、期刊、户外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策划制作的宣传服务,包括:——广告制作服务:影视、广播广告,报纸、杂志广告,灯箱广告,路牌广告以及其他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影视、广播广告,报纸、杂志广告,灯箱广告,路牌广告,互联网广告,建筑物广告以及其他广告发布服务;——广告代理服务;——宣传视频、宣传册等的策划、制作和发布服务;——其他广告宣传服务。”即“广告宣传服务”品目的采购内容是指在报纸、期刊、户外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策划制作的宣传服务,包括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代理服务、宣传视频、其他广告宣传服务。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显示本次采购项目拟采购货物名称为“杯子”“帆布袋”“钥匙扣”“指甲剪”“手机支架”“小风扇”等实体货物;采购人答复称“中标供应商须在该单位统一理念和宣传要求的基础上,配合完成宣传品的图案、款式调整工作,根据该单位的具体意见及时调整图案及款式的设计”“在配送环节,中标供应商需承担整体配送服务工作……以确保宣传品按期到位、整体工作顺利推进”,但中标供应商配合完成宣传品图案及款式的设计工作内容,属于购买定制货物;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宣传品的配送,亦属于货物买卖中固有的交付环节。上述采购内容均不属于“广告宣传服务”品目的采购内容,与“广告宣传服务”品目的采购内容不相符。综上,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不属于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为“**********广告宣传服务”的采购内容。因此,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选择会对价格分值占比产生影响。本次采购项目将采购货物类项目选择为服务类项目,品目选择错误,基于此,规定价格项分值满分为**分即占总分值比重为**%,对价格分值占比产生影响,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二)关于投诉事项*
本机关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第(三)项“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九条第一款“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的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投标文件需针对“杯子”和“帆布袋”提供检测报告,检检测报告应当分别符合“** ****.******”和“**/**********”的国家标准。经核查“**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显示,其“*.技术要求”包含“*.*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其他技术要求”,每项要求又分别做进一步细化规定,如“*.*理化指标”又分为“*.*.*杂质元素迁移量指标”和“*.*.*合金元素迁移量指标”等,“*.*.*杂质元素迁移量指标”具体项目有“砷”“镉”“铅”“锑”等项目,“*.*.*合金元素迁移量指标”具体项目有“铝”“铬”“钴”“铜”“锰”“钼”等项目,具体项目数量多;经核查“**/********** 背提包”显示,其“*.要求”包含“*.*原料和配件”“*.*外观质量”“*.*物理机械性能”“*.*包中包”,每项要求又分别做进一步细化规定,如“*.*原料和配件”又分为“*.*.*有害物质限量”“*.*.*包锁”“*.*.*磁力扣”“*.*.*拉链”“*.*.*五金配件”等,“*.*外观质量”又分为“整体外观”“面层材料”“里料”“缝合线”“缝合线迹”“拉链”等,具体项目数量多。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并未明确规定具体需要对“杯子”和“帆布袋”的何种项目进行检测,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投诉事项*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
本机关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第(三)项“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九条第一款“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的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杯子”和“帆布袋”的包装要求分别为“单个纸盒装,外包装:瓦楞纸箱”和“外包装***袋加瓦楞纸箱”,已对包装要求及材质作出规定,具体、明确且没有歧义;同时,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规定的包装要求”。采购人并未对包装材料“厚度”作出具体限制,投诉人以此作为依据,认为招标文件规定不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缺乏事实依据。因此,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和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次采购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福州达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标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活动。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驳回投诉。
对采购人未按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福建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