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8-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庭审一体化保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号*号楼*层 | *,***,***.**元 |
单个法庭/调解室庭审一体化服务保障(单价):***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法律咨询服务 | 庭审一体化保障服务 |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范围” |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年,服务期限届满或合同金额使用完后自动终止合同。 | 具体详见附件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德武、张梅、冷祯孝、杨兰清、龚崇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按差额定律累进法下浮**%进行计算。服务项目:(*)中标金额在***万以内的,按照*.*%计算的金额再下浮**%后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超过***万的,其中***万的按照*.*%计算,***万以内的减去***万后按照*.*%计算,****万以内的减去***万后按照*.**%计算,****万以内的减去****万后按照*.**%计算,*****万以内的减去****万后的金额按照*.*%计算,各档金额合计后下浮**%后的金额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金额:*.**万元;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龙支行营业室联行号:************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计划编号:********************。
*、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抚琴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楼***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郭女士
电话:************、********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