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路南、星城路东地块平整场地项目询价公告 - 一般公示
2025-08-25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洪江路南、星城路东地块平整场地项目询价公告 - 一般公示
江苏/南通-2025-08-25 00:00:00
洪江路南、星城路东地块平整场地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崇川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 **:**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洪江路南、星城路东地块平整场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询价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投标文件。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十八湾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世伦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盘香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洪江路南、星城路东地块平整场地项目组织招标活动,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洪江路南、星城路东地块平整场地项目。

*.招标方式:询价。

*.本项目最低限价:人民币***元/亩。

本次招标在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报投标报价,中标价等于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最低报价为***元/亩,投标报价低于***元/亩的为无效报价。

*.支付方式

中标签订合同后*日内由中标单位按土地份额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平整场地费给招标人。

*.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三章。

*.工期要求:**日个历天;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联合体:不接受多个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具有土石方工程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南通市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七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④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⑤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⑥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资格后审材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材料要求部分。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场地平整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工本费***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的提交

(*)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号**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号**层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中标的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十八湾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世伦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盘香沟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世伦路与观新路交汇处;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号**层;

联系人:胡骏清;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询价文件*洪江路南、星城路东地块平整场地项目(定稿)(*).****

测绘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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