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8-25 00:00:00
宿州环保工程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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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环保工程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环保工程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鼎善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青年路交口建工大厦二单元***室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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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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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环保工程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如有):为宿州环保工程学校食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的就餐保障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期限:***日历天(采用*+*+*模式;合同期满后如服务质量考核优秀且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奎(组长)、韩军峰 、周琳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东方明珠小区东南角,联系方式:***********。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环保工程学校
地 址: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汇处东***米路北
联系方式: 韩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东方明珠小区
联系方式:史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