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5-08-25 17:24:04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远市峡山西路(富强路至城西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 标段(包)名称 | 清远市峡山西路(富强路至城西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
| 性质 | 澄清 | ||
招标公告
清远市峡山西路(富强路至城西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答疑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委托,代理清远市峡山西路(富强路至城西大道)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事宜,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公布:
问题*: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信标评分标准”*“其他择优因素(**分):为进一步支持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投标人在以自有资金配建施工中标价*%的“百千万工程”基础上,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再以自有资金配建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承诺再以自有资金配建的“百千万工程”资金每增加施工中标价*.*%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此条款内容与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清远市“公益+微利”模式推动“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的内容不符,是否调整?
答:如需对招标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外公布,请留意相关公告信息。
问题*: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信标评分标准”*“其他择优因素(**分):为进一步支持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投标人在以自有资金配建施工中标价*%的“百千万工程”基础上,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再以自有资金配建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承诺再以自有资金配建的“百千万工程”资金每增加施工中标价*.*%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此条款内容与清远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清远市“公益+微利”模式推动“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的内容不符,是否调整?
答:如需对招标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将依照法定程序对外公布,请留意相关公告信息。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答疑文件的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