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25-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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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工人医院保洁、护工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广西新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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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广西新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号永嘉大厦*栋****号 邮编:******
联系人: 黄瑶瑶 联系电话: ************
授权代表: 李婕 联系电话: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号永嘉大厦*栋****号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梧州市工人医院保洁、护工社会化服务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
采购人名称: 梧州市工人医院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年*月**日
□采购过程
□中标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 见附件
四、关于质疑事项的答复
我单位于****年*月**日收悉贵公司送达的梧州市工人医院保洁、护工社会化服务项目(***********************)质疑函(落款日期为:****年*月**日)原件。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院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预公示时间为****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年*月**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告期限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即****年*月**日为公示期限最后一天)。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的规定,贵公司提交的质疑函已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因此贵公司提交的质疑函我院不予受理。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质疑函(广西新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梧州市工人医院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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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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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质疑回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