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25 00:00:00

肥西县****年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肥西县****年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九凡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湖光路****号电商园二期**栋*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肥西县****年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井望、李金梅、薛维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标准收取,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本公示发布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水务局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诚、秦瀚翔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