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一:蔬菜、水果、酸奶等)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刘家冲*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兴哒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市淮川街道北园社区金沙中路二巷**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一:蔬菜、水果、酸奶等)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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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一:蔬菜、水果、酸奶等)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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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万零陆仟肆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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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 开福分局机关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一:蔬菜、水果、酸奶等) | 详见采购需求 | 按实际需求量 | 中标优惠率下浮**% | 中标优惠率下浮**% | 合同金额小写:*******.** 元 大写:壹佰万零陆仟肆佰元整 |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蔬菜类 类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绿叶菜类 |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菜、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莴笋、青大蒜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 公斤 | 按实 | 水生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公斤 | 按实 | 根茎菜类 |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 公斤 | 按实 | 瓜类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公斤 | 按实 | 豆类 | 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 公斤 | 按实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公斤 | 按实 | 水果类 类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水果类 | 苹果、梨、香蕉、芒果、橘子、橙子、西瓜、哈密瓜等 | 果实新鲜饱满,表皮光滑亮泽,无病果、无碎果、无虫食、无腐烂、无机械伤 | 公斤 | 按实 | 酸奶类 类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单位 | 年需求量 | 酸奶类 | 酸奶、纯牛奶等 |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 **********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 | 按实 | 注:(*)蔬菜在配送前必须由乙方进行采样检测及清洗,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报告单必须有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数据)加盖公章后,方可采购配送,检测报告数据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承担*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乙方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承担*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项目采购据实结算。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二)定价方式 (*)以食材单价及投标报价优惠率为依据进行结算。 (*)食材单价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湖南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发布的对应的供货产品的价格,若无对应的供货产品报价,则以长沙市麦德龙和沃尔玛超市对应的供货产品的团购平均价格为食材单价。由乙方提供《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若《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没有发布价格的则须提供带有产品名称、规格的长沙市麦德龙、沃尔玛超市提供的团购价。若长沙市麦德龙、沃尔玛无同类同品牌产品,以京东自营上的最低价作为参考。为便于实际结算,经甲乙双方协商,每月*号、**号、**号根据上述定价依据,确定*号至**号、**号至**号、**号至月底的食材单价标准。 最终结算单价确定:每十天结算基准单价=食材单价*(**投标报价优惠率)。 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结算价=最终结算单价*数量以实际数量(即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甲方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甲方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甲方出具有效凭证与乙方协商,乙方需及时调整。 因季节性及天气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乙方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如遇到特殊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签订补充协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否则,依法另行采购。)。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人员配置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以食材单价及投标报价优惠率为依据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
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每十天结算一次,每十天的最后一天进行对账结算,对账结果经甲方审定后,乙方根据审定结算金额开具对应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将货款付至合同中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和甲方合同约定货款付到合同签定单位帐户,不准付到其他帐户。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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