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京财采裁字(2025)第19号)
2025-08-25
北京
中标结果
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京财采裁字(2025)第19号)
北京-2025-08-25 00:00:00

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京财采裁字(****)第**号)

**********
字号:

一、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首都图书馆文献整理、搬倒、排架服务项目(第一包:首都图书馆(华威桥馆)文献整理、搬倒、排架服务)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怡然新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龙岗路**号清缘里中区**号楼**层****

被投诉人:北京建安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中国红街三号楼***

采购人:首都图书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号首都图书馆

相关供应商:北京市金鹏达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前蔺沟村***号

、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

投诉事项:*.北京市金鹏达展览有限公司投标资格合规性的质疑。投诉人称该公司****年社保参保记录为*人,不符合资格要求中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北京市金鹏达展览有限公司涉嫌业绩证明造假。*.北京市金鹏达展览有限公司涉嫌项目经理工作经验造假。*.北京市金鹏达展览有限公司涉嫌服务团队承诺造假。*.北京市金鹏达展览有限公司不具备承接招标项目的能力,严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其投诉材料,经审查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年*月**日,本机关向相关供应商金鹏达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业绩合同的相对方北京紫微天星广告有限公司、北京紫微天星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奥联创艺图文设计中心、北京飞越格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云胜泽科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协助调查函。****年*月*日,本机关向相关供应商金鹏达公司发出协助调查函。****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邮寄的撤回投诉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处理依据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于*******日作出京财采裁字〔****〕第**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终止北京怡然新雅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本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北京市财政局

****年**月**日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号
网站地图
网址:****://***.************.***.**/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技术支持******:*********@***.*******.***.**京***备案********号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