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2025-08-22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江苏/南通-2025-08-22 00:00:00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苏锡通园区分局 发布时间:********** **:**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办〔****〕**号)明确的第八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部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部分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形同虚设,责任层层衰减。

二、整改实施主体

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配齐工作队伍。按照《南通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办发〔****〕**号)要求配备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出台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完善细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对基层网格的监督指导,确保网格办职责职能履行到位。*.提高人员素质。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工作职责,定期组织专题培训,提高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强化督查考核。将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严格奖惩措施。*.落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纳入园区相关考核。

四、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网格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五、完成时限

****年**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园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印发《苏锡通园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配齐配强环境监管网格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正常运行。

(二)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二、三级网格员环境监管能力。

(三)强化网格帮扶指导。将网格化人员配备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定期对基层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帮扶、指导,切实提升网格化监管质效。

(四)落实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将大气、水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园区综合考核。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苏锡通园区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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