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滹沱河沿岸中草药种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美丽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灵寿县美丽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寿县滹沱河沿岸中草药种植项目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域内滹沱河两岸河滩地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亩,主要种植金银花、射干、防风等,共计****.**亩。并配套进行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工程及配电设施安装工程。 *.*.*计划工期:两年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 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及配电设施安装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且能提供由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或上一级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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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格澜商务大厦****室 联系人:高艺、陈丽冉、梁转 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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