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李家乡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5-08-25
福建/三明 招标采购
关于清流县李家乡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福建/三明-2025-08-25 00:00:00

关于清流县李家乡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日期:********** **:** 来源:清流县李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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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流县李家乡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服的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李家乡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根据(李政纪要〔****〕**号)文件进行招标,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

*.*.*项目名称:清流县李家乡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建设地址:李家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冷泉小镇及景区内进出口节点打造以及配套水、电、路、灯等设施,购置照明等智能系统设备。

*.*.*项目费用:项目总投资约为***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服务范围:承担以上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上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包价为****元。

*.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 在清流县内注册成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营业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记录表(具有技术职称或者相应注册执(职)业资格从业人员资格证及社保缴纳依据)

*.*有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的通知》(清建〔****〕**号)文件要求的公司参加。

*.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将确认函和佐证材料***格式发送至*******@***.***,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申请人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行为的通知》(清建〔****〕**号)文件要求提交材料,材料应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我单位有权直接将其退出比选,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号)文件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文件发布*个工作日后,即****年*月**日上午**:**,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及监督人的监督下,从报名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个号码,第*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李家乡人民政府黄先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李家乡珠山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李家乡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邮箱:*******@***.***

附件***:确认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日收到你方日发出的关于清流县李家乡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公告我方确认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报名,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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