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解放东街161号润德楼北侧一层临街1号门面房
2025-08-25
山西/长治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解放东街161号润德楼北侧一层临街1号门面房
山西/长治-2025-08-25 00:00:00
山西/长治-2025-08-25 00:00:00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解放东街***号润德楼北侧一层临街*号门面房
发布日期:********** **:**
挂牌日期:**********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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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解放东街***号润德楼北侧一层临街*号门面房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长治医学院 |
标的名称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解放东街***号润德楼北侧一层临街*号门面房 |
交易机构名称 |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
价款形式 | 单价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报名流程及报名资料 *.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到期日**时前登录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官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当日**:**。 *.咨询、看样的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等,详细情况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的为准,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 *.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时进行网络竞价,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 *.意向承租方办理报名时需要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承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可经营业态:超市、水果、快递、文印店 (*)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若成交方为未取得营业执照的自然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日历天内办齐相关手续,并将有效的营业执照补送到招租人处进行登记备案,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视为违约; (*)文印店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承租方须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数码印刷许可证书;意向承租方近*年内须有过服务高校的经验,报名时须提供相关同类业态租赁合同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中无不良记录; (二)承租方办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如意向承租方为非自然人,办理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的主体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办); (*)授权委托书(若有代办); (*)报名标的的全部佐证材料(如文印店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承租方须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数码印刷许可证书;承租方近*年内须有过服务高校的经验,报名时须提供相关同类业态租赁合同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中无不良记录;) *、如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办理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意向承租方本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有代办,则还需代办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以上文件均需在报名时进行扫描上传。 *.报名知晓条件: (*)现场勘察过出租标的的现状,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交易保证金说明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信息表)支付至下列账户: 户 名: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 号:**** **** **** **** ** 注意:请在报名支付交易保证金时按页面提示在转账附言/备注中输入正确的八位识别码。 *. 标的成交后,最终承租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用,如有不足由承租方补齐,若有剩余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经审核确认无任何违约情形,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交易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竞价方式 本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挂牌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及保证金付款凭证并通过受让资格审核后,即可对意向标的进行出价。标的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进行协议成交;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进行网络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承租方。 四、成交确认 本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承租方按约定履行交款手续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与否,不影响标的成交的法律效力。 五、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租期为三年,成交后承租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后两年租金支付时间在《租赁合同》 中约定。 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租金一次性支付到下列账户: 名 称: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 号:**** **** **** **** ** 六、交易服务费、押金及支付方式 *、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平均月租金收取。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若交易保证金不足冲抵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另行补足给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应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下列账户: 户 名: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 号:**** **** **** **** ** *、标的在成交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押金,押金金额为首年年租金总价(成交价)的**%,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七、标的移交条件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已经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年租金;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已经收到承租方支付的全部交易服务费; *.出租方已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标的满足以上移交条件的前提下,承租方应持《成交确认书》及交款凭证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的移交手续。移交条件全部满足前,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进行移交,标的仍由出租方所有。移交条件全部满足后,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等约定进行标的移交。 八、标的瑕疵及风险提示 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及出租方已经将知悉的与标的有关的文件和材料进行了披露,关于转标的的描述、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或保证。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期间通过向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和出租方咨询、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自行了解标的状况、瑕疵。若标的实际情况与载明内容有差异,最终应以标的现状为准,其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承租方自愿承担受让该标的后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且不因该等瑕疵或风险而向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及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有关政策等为由退还标的、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以下情形均视为违约: *.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恶意串通意向承租、胁迫、恐吓他人竞买; *.意向承租方办理了报名、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即意向承租方未按时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竞价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间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的。因承租方原因逾期不交纳剩余价款、逾期不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组织转让工作; *.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 当(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形时,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权将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若有)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意向)承租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特别提醒 *.本次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移交(现状是指标的在移交时存在的物理现状)。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间自行调查了解转让标的物的权属、现状、品质、税费、特殊要求等,并谨慎审查相关资料、对标的物进行详细、充分的了解。出租方和太原公拍中心对转让标的物所作的各项说明、介绍和提供的资料和图片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太原公拍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同时,太原公拍中心对标的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尚未发现的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一切瑕疵及缺陷,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责任。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价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以上情况意向承租方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竞买,意向承租方一经参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已知和未知瑕疵、及本须知的全部条款,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在成交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