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2025-08-21
浙江/金华 终止废标
东阳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浙江/金华-2025-08-21 00:00:00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二)日常办事机构

三、事件分级

(一)Ⅰ级粮食应急状态

(二)Ⅱ级粮食应急状态

(三)Ⅲ级粮食应急状态

四、预警监测

五、应急响应

(一)Ⅰ级应急响应

(二)Ⅱ级应急响应

(三)Ⅲ级应急响应

(四)响应终止

六、应急保障

(一)粮食储备

(二)应急保障系统

(三)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四)通信保障

(五)培训和演练

七、后期处置

(一)评估和改进

(二)应急经费和清算

(三)应急能力恢复

(四)奖励和处罚

八、附则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证粮食有效供给,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保障军需民食,提高紧急情况下的粮食应急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浙江省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和《金华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的储备、调拨、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市长负责制,在应急状态下,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部门、各镇乡(街道)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全市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各责任部门、镇乡(街道)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及时响应,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依法规范,严格监管。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妥善处理粮食应急情况,尽快平息不安全事态。

*.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切实提高粮食应急的处置能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惩处违法犯罪,保证粮食市场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市粮食安全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主要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市供电公司、市农发行、各镇乡(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 市指挥部职责

(*)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决定本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处置本市区域内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负责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粮食应急处置行动。

(*)负责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粮食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支持或落实上级要求处理的相关事项。

(*)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粮食应急工作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粮食应急新闻发布、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消除群众不必要的恐慌心理,保持社会稳定。

(*)市商务局:负责粮食应急的日常工作;负责粮食行情的监测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应急粮源、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等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负责粮食储备和调配、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监控和信息发布,当市场粮价发生异常波动时,实施价格调控。

(*)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处置时粮库和粮食调运的安全保卫,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通畅,打击违法犯罪,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各类应急救助的衔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粮食风险基金及粮食安全调控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和监督管理,为本预案的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粮食应急加工、供应时车辆的保障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粮食生产工作,研究提出粮食生产规模、品种和布局计划及具体措施,恢复粮食生产,促进产需平衡,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计划。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通报灾情,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灾粮的发放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及制品的监管,依法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负责对粮食加工过程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国家统计局东阳调查队:负责与粮食安全应急处置相关的粮食统计监测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粮食应急加工、供应时的电力保障工作。

(**)市农发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

(**)各镇乡(街道):负责协调本辖区粮食应急供应的相关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根据粮食应急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提出相应的应急行动建议。

(*)根据市指挥部的指示,联系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通知、公告和简报,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

(*)组织修订粮食安全应急预案,不断完善粮食安全应急机制

(*)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件分级

根据粮食应急涉及的范围、影响程度以及处置要求的不同,粮食应急状态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三个等级。

(一)Ⅰ级(特别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全市及周边县市同时发生粮食应急状态。市场粮价暴涨,周边地区封锁粮源,出现粮食销售断档,民众恐慌,发生较大范围的粮食抢购风潮,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二)Ⅱ级(重大)粮食应急状态

在本市城区及中心镇内发生粮食应急状态。粮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粮食供货渠道梗阻,粮食销售严重脱节,已出现粮食抢购现象,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较为混乱。

(三)Ⅲ级(一般)粮食应急状态

在本市个别镇乡(街道)内开始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市场粮价较快上涨,粮食货源不足,出现粮食销售偏紧趋势,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基本平稳。

四、预警监测

(一)市场监测

由市商务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本市粮食监测预警系统,认真分析粮食生产和供求形势,掌握粮食市场变化动态。商务、发改部门应在粮食批发企业、零售网点建立粮情监测点,对粮食供求、价格、库存、质量、供应量等情况和粮食市场动态实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市指挥部,为应急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Ⅰ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市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向上级指挥机构上报有关情况。

*.根据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在市外粮食封锁的极端情况下,经市政府同意,立即动用市级储备粮,并有计划地安排应急调运、加工、供应工作。动用市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时,可向省人民政府请示,动用省级储备粮。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编印宣传资料等形式,迅速向社会公布应急处置的有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以及应急处置进展等情况,消除人们的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粮食应急的有序供应。

*.实行临时市场管制。经市政府批准,市指挥部可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必要时实行居民凭证定量供应。非农人口凭户口簿按人定量供应;农村缺粮人口,由所在镇乡(街道)核实报市指挥部审核,按人限量供应;流动人口由公安部门审核,按人限量供应;学校、工矿企业等集体伙食单位按人限量在指定供应点供应;驻东部队由市军供站负责供应。

*.加大粮食市场执法力度。各职能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查处违法经营粮食行为,坚决打击和惩处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

*.市粮食应急办公室落实**小时值班,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情况,协调、安排好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二)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Ⅱ级粮食应急状态,市指挥部应及时启动本预案,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做好市区和中心镇的粮食应急供应工作,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立即组织粮源,确保市场供应。充分利用粮食批发市场或重点批发经营户筹措粮源;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作用,紧急向外采购粮源,加大粮食投放和供应。必要时,报经市政府同意,动用市级储备粮。

*.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粮食消费,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粮食过度紧张的情况。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市粮食应急办公室要落实值班制度,随时掌握粮食应急动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做好粮食应急的有序供应工作。

(三)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Ⅲ级应急状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为避免事态的扩大,应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必要时启动本预案,重点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动用政府应急成品粮投放市场,平抑粮价,确保粮食流通渠道的畅通。

(四)响应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市指挥部应及时终止本级粮食应急响应,恢复正常秩序。

六、应急保障

(一)粮食储备

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和企业周转库存,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应对能力。

*.落实市级储备粮规模。按省政府下达的粮食储备规模落实好储备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及应对粮食应急状态需要,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认真落实应急成品粮库存,确保政府掌握必要的应急调控资源。

*.提高社会化储粮水平。充分发挥粮食市场的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从事粮食经营,培育、做大、做强粮食经营企业。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相关规定,建立粮食经营企业必要库存制度,倡导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大中型企业等食堂及城乡居民适当多储粮、全面提升社会化储粮水平,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必要时市政府可通过一定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组织生产自救,恢复市内粮食生产。建立稳定的市外粮食生产基地和粮食产销合作关系,调剂市内粮食供需缺口。

(二)应急保障系统

*.建设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努力改善粮食加工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应急加工能力。加强粮食应急加工体系建设,确保粮食应急加工能力***吨/日以上。

*.完善应急供应网点。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确保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不少于**个。

*.落实应急粮食运输。应急运输由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必要时,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可组织社会车辆进行运输,确保应急运输能力***吨/日以上。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优先运输,确保运输畅通。

*.明确粮食应急企业权利和义务

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与指定的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应急运输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应急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优先做好粮食应急加工、供应、运输工作。

(三)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增加投入,加强粮食加工、供应、运输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四)通信保障

参与粮食应急处置行动的部门和单位,应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确保指挥通信畅通。 

(五)培训和演练

加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不断提高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七、后期处置

(一)评估和改进

市指挥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二)应急经费和清算

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农发行等部门对应急动用市级储备及周转粮油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进行审核,及时清算。

(三)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粮食动用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或适当进口等措施,补充粮食储备及商品粮周转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四)奖励和处罚

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在实施粮食应急预案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协调不力,玩忽职守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粮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修订的粮食应急预案自行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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