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8-23 00:00:00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南塘镇南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背景:乐清市南塘镇南浦村骨灰堂(塔)功能用地需求统计表,经乐清市乐清市民政局批复,地质灾害易发区局部图、开发边界局部图、三调局部图、永久基本农田分部局部图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盖图件资料专用章。
*、运营期限:合同签订起直至采购人取消运营为止(最低不低于**年)。
*、地块功能:建设乐清市南塘镇南浦村骨灰堂(塔)
*、地块现状概况:地块位于乐清市南塘镇南浦村,详见局部图,用地面积****²,可安放骨灰盒数量约****对以上(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为主),具体现状以中标后主管部门实际审批情况为准。
*、具体要求:项目预算总投资金额约****万元;前期投资***万元,用于项目审批手续、青苗补偿、规划、施工图设计以及土建等;第二期投资约***万元,主要用于室内装修、水电安装、设备购置、骨灰塔架等;第三期投资约***万元,用于道路、停车场、休闲、景观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融资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和经营运作正常的企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存在不良担保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栋****室)。
(*)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建议采用***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具体支付方式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
七、投标地点: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栋****室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线下评标。
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南塘镇南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栋****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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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