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4-12-17 00:00:00
明光市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涧溪镇)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明光市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涧溪镇)”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适用于信价量化法)信用分中的备注:“*、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查不到该企业信用分,本项按零分记取。*、投标人没有信用分的,本项按零分记取。*、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分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现修改为:“一、投标企业的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标现场通过滁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
二、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个别企业已在《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号)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但未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的,仍采用《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号)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结果按零分记取。
四、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明光市涧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明光市涧溪镇
联系人:孙言徐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展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世贸大厦*座**楼
联系人:王啸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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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明光市涧溪镇人民政府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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