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02-24 00:00:00
来安县三城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三城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答疑:
*.请招标人明确以下事项是否认可:如本项目由设计、施工单位与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针对项目运营,由运营单位单独提供运营方案,并在招标文件投标总价的范围内由运营单位单独报运营价格,中标后由运营单位单独和招标人签订运营协议,承担运营义务,享受运营权利,项目牵头人不承担运营责任。
答:具体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联合体投标要求第*条。
*.请问,本项目施工单位是提供业绩的一方牵头吗?给予明确。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由施工单位牵头。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业绩。”业绩可以由牵头单位提供,也可以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针对项目运营,请招标人明确中标后是否由运营单位单独和招标人签订运营协议,设计、施工单位与后期运营单位不存在连带关系?
答:具体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联合体投标要求第*条。
*.招标文件对业绩要求【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提供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乡村振兴农文旅项目(包括微度假、观光、研学、休闲垂钓、美食品尝、现代农业等功能业态)运营业绩,得*.*分,最高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目需要的运营业绩要求中微度假、观光、研学、休闲垂钓、美食品尝、现代农业等功能业态是否需要全部包含,缺一不可。运营项目实际包括以上功能业态但合同中未体现,补充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后,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提供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乡村振兴农文旅项目运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功能业态,不需要全部包含,但至少包含*个功能业态。运营项目实际包括以上功能业态但合同中未体现,补充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该业绩予以认可。
若运营业绩为****项目,该业绩予以认可。
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来安县三城镇
联 系 人:任玉勇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芮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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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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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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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三城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三城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答疑: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要求第*条,现修改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来安县三城镇
联 系 人:任玉勇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程铸月、张芮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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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来安县三城镇人民政府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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