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06-30 00:00:00
凤阳县刘府镇种禽养殖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凤阳县刘府镇种禽养殖基础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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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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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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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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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车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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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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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峰汇国际**栋*座**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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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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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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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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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双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凤阳县东陵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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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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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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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施工:刘瑞 设计:王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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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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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施工:皖************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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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日历天(施工:***日历天;设计:**日历天) 运营期:***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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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合格,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及概算、优化、施工图及预算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取得图审合格证,符合环保要求。 *.设备材料:合格,满足设计要求、招标人要求,符合约定的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 *.施工: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以及《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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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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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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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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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公管〔****〕*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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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元;专家评审费:****元;论证费:****元;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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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峰汇国际**栋*座**楼****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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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米凤阳县发改委*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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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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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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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