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网项目白石湖雨水干管工程菩提路雨水管(平山大街至香樟河段)项目更正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8-22
广西/钦州
变更澄清
钦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网项目白石湖雨水干管工程菩提路雨水管(平山大街至香樟河段)项目更正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西/钦州-2025-08-22 00:00:00

钦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网项目白石湖雨水干管工程菩提路雨水管(平山大街至香樟河段)项目更正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网项目白石湖雨水干管工程菩提路雨水管(平山大街至香樟河段)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首次招标公告发出时间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增加条款

七、工程进度款申请及发票

根据发包人与钦州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的《钦州市主城区排水管网项目*吉安路(滨湖路至平山大街)排水工程等*个子项委托建设合同》,发包人是项目代建业主,建设业主为钦州市城市管理局,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经签批后,由钦州市城市管理局支付,承包人向钦州市城市管理局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钦州市城市管理局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钦州市文峰北路***号 ************

开户行及账号:桂林银行钦州分行******************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承包人按相关税收规定,以一般计税法缴纳税费并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 承包人按相关税收规定,以一般计税法缴纳税费并向项目业主钦州市城市管理局提供增值税发票。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 承包人按相关税收规定,以一般计税方法缴纳税费并向发包人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 承包人按相关税收规定,以一般计税方法缴纳税费并向项目业主钦州市城市管理局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号滨海江语湖**号楼

地址:

钦州市泥桥物流市场旁*栋四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作斡

联系人:

陆飞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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