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5年“揭榜挂帅”教育数字治理模式创新项目(1-3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22
宁夏/银川
招标采购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5年“揭榜挂帅”教育数字治理模式创新项目(1-3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银川-2025-08-22 00:00:00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年“揭榜挂帅”教育数字治理模式创新项目(***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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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文盛采字********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年“揭榜挂帅”教育数字治理模式创新项目(***标段)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年“揭榜挂帅”教育数字治理模式创新项目(一标段) 其他信息化设备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年“揭榜挂帅”教育数字治理模式创新项目(二标段) 其他信息化设备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年“揭榜挂帅”教育数字治理模式创新项目(三标段) 其他信息化设备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 锁业务及 **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号瑞银财富中心*座**层****号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与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同一栋楼)。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投标供应商使用**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锁须为同一个,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黄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英凯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蒋学东
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招标文件正文.***
招标文件正文.***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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