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2025-08-22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省级培训班*包*辽宁省农机行业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二期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省****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省级培训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机电工程学校
地 址:辽阳市太子河区繁荣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省级培训班*包*辽宁省农机行业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二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培训全省农机行业基层农技人员***名。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 年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科发〔****〕*** 号)要求,采用集中授课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为*天,不少于**学时。其中:现场观摩*天,不少于**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涵盖新品种、新机具以及急需了解掌握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内容,具体培训课程设置由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安排。 培训机构应具备可容纳***人集中教学、统一食宿的培训设施、设备、场所,具有完善的后勤组织管理保障体系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能力。具备组织赴实训基地开展现场观摩的能力和条件。具有专业培训团队,完善的班级管理和考试考核等制度,能够主动接受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的组织、检查和指导,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宣传报道、绩效考核、档案整理、工作总结及配合做好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信息上传等培育任务,并形成专题总结报告(附教学安排、参训人员名单、相关影像资料等)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训资金能力。****年**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训资金能力。设立培训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培训任务中的讲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和交通费等。其中: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费,培训班班主任及辅导员带班补助费;教材费包括教材、学习用品、条幅、耗材及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场地费包括集中授课教室租赁费,实训考察场地租赁费;食宿费包括参训学员、授课教师、工作人员等食宿费;交通费包括教师、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实训考察租车费等。不得挤占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严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专利以及其他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支出。资金预算科目要完整、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用于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