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08-22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饮水机租赁服务 |
二、更正信息
文本通知
类型 | |
标题 | 关于************ 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的更正通知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通知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评分***项修改为:“所供小型直饮机、中型直饮机、壁挂饮水机为同一品牌的得*分。需明确小型直饮机、中型直饮机与壁挂饮水机品牌型号,否则不得分”。 二、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评分***项修改为:“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与所供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的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三、将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评分***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保险进行评分:(*)总保额≥****万的得*分;(*)总保额≥***万的得*.*分。注:已投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或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投保的,需承诺中标后对所投产品给予投保并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四、将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评分***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有效期内的公众责任险进行评分:(*)总保额≥****万的得*分;(*)总保额≥***万的得*.*分。注:已投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或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投保的,需承诺中标后对所投产品给予投保并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五、将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评分***项分值修改为*分。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增加商务评分***项:“所提供的产品获得过净水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份得 *.*分,满分*分。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
附件 |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厦门市仙岳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厦门市仙岳路*******号 | 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光大银行大厦**楼 |
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人: | 唐嘉豪、黄丽萍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