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22 00:00:00
园门小游园与派出所之间的围墙、管沟改造工程及金铃子舞台铺沙、铺草坪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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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项 | **,***.**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工期:**日历天
(二)项目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海棠幼儿园
(三)验收方式: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先行开展自检工作,并编制自检报告。之后,施工单位需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书。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组建验收小组,依据设计图纸(若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以及施工规范等文件,实施现场验收工作。验收小组应运用现场测量、观察、抽样检测等方法,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展开全面、细致地检查。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施工单位须即刻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需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工程符合验收标准,且由双方签字确认。所有与验收相关的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大写:玖万捌仟零陆拾壹元零玖分),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计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
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约定的范围进行报价。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和结合下述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报价依据:
(*)本工程依据清单规范及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计价定额执行《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人工价格参照****年第二季度(即****年*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区人工信息价格执行。材料价格参照****年第八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即****年*月)公布大足区不含税材料信息价格执行,并结合当时市场价格综合考虑计算。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号)文件中的合格标准计算。增值税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文件规定计算;附加税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文件标准计算。
*、结算方式: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变更或新增±合同约定的其它因素(本项目最终结算总价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
(*)本工程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模式,采购人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和成交价格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除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经采购人同意的重大变更准予调整外,其它擅自调整变更的,结算时不予调整。重大变更调整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计价定额执行《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文件等其他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工程人工和材料(材料暂估价除外)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在施工建设期间经采购人同意的重大设计变更,结算原则如下:
若涉及工程变更部分工程量,由成交供应商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报经采购人和监理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也无定额可套用的,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采购人按相关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补充,或参照重庆市场相同工作的市场价格上报监理人,最终价格按成交供应商、监理人、采购人共同询价确认的价格执行。
*.合同中各方应明确管理人员,计划申报、结算审批等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计量收方单必须有采购人代表进行签字确认。
(注:成交供应商由于施工不当造成实际完成错误的工程量和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及内容的工程量不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内容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方式:
① 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
②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采购人审定);
③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并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如有)、跟审单位(如有)、采购人审定后执行。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中标价/最高限价)×***%。
(*)人工单价: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执行。
(*)材料单价:
①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
②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
③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会同跟审单位、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工程分类的费用标准执行(投标报价中费用标准高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费用标准的,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执行)。
(*)规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环境保护税。其中增值税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及配套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根据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后支付工程款至**%,剩余*%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如财政专项资金未到位,付款日期则相应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