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22 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年不良贷款诉讼代理
同类项目:不良贷款诉讼代理***;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年不良贷款诉讼代理服务外包
同类项目:不良贷款诉讼代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招标。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年不良贷款诉讼代理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年不良贷款诉讼代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中标候选人:
**标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靖淮律师事务所
名称:
**标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标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标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陆联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同步发布。
****年*月**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年不良贷款诉讼代理服务相关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