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22 00:00:00
九龙坡区功能照明能源合同管理设计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九龙坡区功能照明能源合同管理设计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九龙坡区功能照明能源合同管理设计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怡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重庆财富金融中心*****楼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
通讯地址: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天宝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
(一)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央筑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符合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需配备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的要求。
(二)针对质疑回复信息,“央筑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申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嫌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实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央筑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筑公司”)投标文件,该公司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级证书”,证书有效期至****年**月**日,发证日期****年*月**日。
经查询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官网,央筑公司在小微企业名录之中。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九龙坡区功能照明能源合同管理设计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九龙坡区功能照明能源合同管理设计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九龙坡区功能照明能源合同管理设计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怡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重庆财富金融中心*****楼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
通讯地址: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天宝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
(一)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央筑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符合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需配备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的要求。
(二)针对质疑回复信息,“央筑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申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嫌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实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央筑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筑公司”)投标文件,该公司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级证书”,证书有效期至****年**月**日,发证日期****年*月**日。
经查询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官网,央筑公司在小微企业名录之中。
我局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