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本项目采用分期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设备专项维修部分的项目按照设备维修服务要求完成相应的维修内容,安装的设备并经调试后能正常投入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部分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施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泵站基本养护部分的项目按月度、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进行自行组织验收,*年履约服务期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设备专项维修部分的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部分的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项目实施和验收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要求按照《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若中心采购制度有新的调整,则按照中心最新制度实施。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本项目采用分期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设备专项维修部分的项目按照设备维修服务要求完成相应的维修内容,安装的设备并经调试后能正常投入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部分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施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泵站基本养护部分的项目按月度、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进行自行组织验收,*年履约服务期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设备专项维修部分的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部分的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项目实施和验收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要求按照《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若中心采购制度有新的调整,则按照中心最新制度实施。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本项目采用分期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设备专项维修部分的项目按照设备维修服务要求完成相应的维修内容,安装的设备并经调试后能正常投入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部分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施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泵站基本养护部分的项目按月度、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进行自行组织验收,*年履约服务期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设备专项维修部分的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部分的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项目实施和验收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要求按照《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若中心采购制度有新的调整,则按照中心最新制度实施。
(*)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本项目采用分期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设备专项维修部分的项目按照设备维修服务要求完成相应的维修内容,安装的设备并经调试后能正常投入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部分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施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泵站基本养护部分的项目按月度、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进行自行组织验收,*年履约服务期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设备专项维修部分的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部分的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验收。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项目实施和验收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要求按照《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若中心采购制度有新的调整,则按照中心最新制度实施。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