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申报“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管控咨询服务与专项规划项目(交易公告)
2025-08-22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江门市申报“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管控咨询服务与专项规划项目(交易公告)
广东/江门-2025-08-22 00:00:00
广东/江门-2025-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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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门市申报“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管控咨询服务与专项规划项目 |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服务内容 |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江门市“光伏+建筑”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江门市“光伏+建筑”专项规划》文本及起草说明、《江门市“光伏+建筑”建设现状与发展评估》及相关配套技术指引等。详见《江门市申报“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管控咨询服务与专项规划项目需求书》。(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元)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 服务时限说明 | ****年**月底前完成《江门市“光伏+建筑”专项规划》文本及起草说明、《江门市“光伏+建筑”建设现状与发展评估》及相关配套技术指引等,并提交相应成果文件且通过项目验收,另加一年后续服务期。 | 服务金额 | ¥***,***元 至 ¥***,***元 |
| 金额说明 | 服务包干价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