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5年综合生产用房窗帘采购项目候选供应商公示
2025-08-22
海南/海口 中标结果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5年综合生产用房窗帘采购项目候选供应商公示
江苏/南京-2025-08-22 00:00:0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年综合生产用房窗帘采购项目候选供应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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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年综合生产用房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比选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年综合生产用房窗帘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

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人组成,于****年*月**日完成评审工作。

本项目共*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上海名扬窗饰制造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候选供应商上海辉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候选供应商;重庆市美特优格遮阳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三,推荐为第候选供应商

六、候选供应商

第一候选供应商上海名扬窗饰制造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响应报价:折扣系数:*.**,税率为**%

供货地点:海口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到货安装。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年。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或份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及编号:不涉及

资格能力:上海名扬窗饰制造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候选供应商上海辉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响应报价:折扣系数:*.**,税率为*%

供货地点:海口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到货安装。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年。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或份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及编号:不涉及

资格能力:上海辉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

候选供应商重庆市美特优格遮阳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响应报价:折扣系数:*.**,税率为**%

供货地点:海口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供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到货安装。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年。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或份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及编号:不涉及

资格能力:重庆市美特优格遮阳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①海口珀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因不满足询比(比选)文件初步评审“业绩”要求,否决响应。

②海口宏毅嘉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因不满足询比(比选)文件初步评审“财务要求”、“控股关系”、“不得存在情形”、“联合体”、“其他要求”,否决响应。

③海南嘉佰利家具有限公司,因不满足询比(比选)文件初步评审“业绩”要求,否决响应。

④海南沃米视界贸易有限公司,因不满足询比(比选)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和“代理商”要求,否决响应。

⑤海南雅格布艺有限公司,因不满足询比(比选)文件初步评审“代理商”要求,否决响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年*月**日*******日。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孙旭麟(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陈经理(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号

电话:***********

联系人:孙旭麟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孙旭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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