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08-22 00:00:00
| [*]百运路南、长泰路西******地块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百运路南、长泰路西******地块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地块项目景观绿化设计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地块项目景观绿化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盛欣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地块项目景观绿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龙汇百运路南、长泰路西 *、项目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米,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招标控制价:***.****万元(人民币)。 *、设计服务期限:总计**日历天,按下述要求执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历天内完成景观绿化概念方案设计,**日历天内完成景观绿化深化方案设计,**日历天内完成景观绿化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关审查。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景观绿化设计内容包含: *、红线范围内所有景观绿化设计,其中绿地率不得低于**%,设置公共绿地不超过*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公共绿地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示范区(业主共享空间、售楼处周边)景观绿化设计; *、两套别墅(***、***)样板庭院景观绿化设计; *、其他零星景观绿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地块内所有绿化景观、小区道路、景观道路、硬质铺装、小区主要出入口和围墙、挡土墙、门头(方案配合)、院墙(方案配合)、地库雨棚(方案配合)、风雨连廊(方案配合)、地面构筑物的景观包装、景观专业强电、景观区域雨水系统(点位配合)、景观灌溉给水系统、景观照明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等,景亭、雕塑小品、室外软装等(提供意向图和购买咨询建议)。 (*)施工配合阶段:协助招标人开展施工图的报批报审工作,参加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相关专题例会,根据会议要求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配合服务;参加现场材料选型定板,参与现场装饰效果评审,参加工程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其它服务:发包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配合服务,施工、监理、设备招标采购时的配合服务,发包人所需的涉及本项目的其它服务。 (*)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林景观设计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自****年*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份合同景观绿化面积*.*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景观设计业绩或单份合同景观绿化设计费***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景观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不能体现的需另外提供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四、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月**日 * 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或“****”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年*月**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开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 ** 分) (*)设计方案(**分)(暗标)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正文除图表、图框、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图表、图框、图片不作要求。技术标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水印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的标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评委打分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各投标人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 四舍五入 ”。
(*)示范区(业主共享空间周边景观)设计成果展示视频(不限于动画、三维等)(**分)暗标
四、商务标评审(满分**分)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含单价及总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含单价及总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结算时,以景观***实际工程量为准。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 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报价每上浮 *%扣 *.* 分,投标报价每下浮 *%扣 *.* 分,不足 *%的采用直线插入法,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六、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标段的中标结果不影响其余标段的中标结果,且招标人有权对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原中标单位进行处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七、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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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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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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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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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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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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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项目景观绿化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盛欣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地块项目景观绿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五龙汇百运路南、长泰路西 *、项目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米,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招标控制价:***.****万元(人民币)。 *、设计服务期限:总计**日历天,按下述要求执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历天内完成景观绿化概念方案设计,**日历天内完成景观绿化深化方案设计,**日历天内完成景观绿化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关审查。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景观绿化设计内容包含: *、红线范围内所有景观绿化设计,其中绿地率不得低于**%,设置公共绿地不超过*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公共绿地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示范区(业主共享空间、售楼处周边)景观绿化设计; *、两套别墅(***、***)样板庭院景观绿化设计; *、其他零星景观绿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地块内所有绿化景观、小区道路、景观道路、硬质铺装、小区主要出入口和围墙、挡土墙、门头(方案配合)、院墙(方案配合)、地库雨棚(方案配合)、风雨连廊(方案配合)、地面构筑物的景观包装、景观专业强电、景观区域雨水系统(点位配合)、景观灌溉给水系统、景观照明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等,景亭、雕塑小品、室外软装等(提供意向图和购买咨询建议)。 (*)施工配合阶段:协助招标人开展施工图的报批报审工作,参加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等相关专题例会,根据会议要求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配合服务;参加现场材料选型定板,参与现场装饰效果评审,参加工程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其它服务:发包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配合服务,施工、监理、设备招标采购时的配合服务,发包人所需的涉及本项目的其它服务。 (*)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林景观设计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自****年*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单份合同景观绿化面积*.*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景观设计业绩或单份合同景观绿化设计费***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景观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须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不能体现的需另外提供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四、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月**日 * 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或“****”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提醒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年*月**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商务标开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三、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 ** 分) (*)设计方案(**分)(暗标)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正文除图表、图框、图片外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常规”字;图表、图框、图片不作要求。技术标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水印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的标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评委打分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各投标人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 四舍五入 ”。
(*)示范区(业主共享空间周边景观)设计成果展示视频(不限于动画、三维等)(**分)暗标
四、商务标评审(满分**分)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含单价及总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含单价及总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结算时,以景观***实际工程量为准。 *.*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 ** 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报价每上浮 *%扣 *.* 分,投标报价每下浮 *%扣 *.* 分,不足 *%的采用直线插入法,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六、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标段的中标结果不影响其余标段的中标结果,且招标人有权对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原中标单位进行处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七、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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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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