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郎溪县****年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幼儿专业教师服务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郎溪利民人力资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栋***铺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郎溪县****年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幼儿专业教师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采用公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名幼儿教师。县教育体育局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支付劳务费用。
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采购单位及采购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一个年度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第一次续签*个月,第二次续签*年,合同总期限两年四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单位及采购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玉顺(组长)、唐迪元、陈文三(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教育体育局或郎溪县衡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郎川新苑***幢***号,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郎溪县衡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郎川新苑***幢***号
联系方式:宗工 ***********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