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07-31 00:00:00
永发改字〔****〕**号关于洛清江支流永福县城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来源: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洛清江支流永福县城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你单位委托广西信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洛清江支流永福县城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为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美丽永福,现同意实施洛清江支流永福县城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工程。
三、项目名称:洛清江支流永福县城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工程
四、项目业主: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建设地点:洛清江支流永福县城西河段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实施截污工程(敷设污水管网*.*公里),垃圾收运*吨/日,河道垃圾清理****吨,污染底泥清理*.*万立方米,生态护岸*.*公里,生态隔离带*****平方米,生态步道*.*公里。
七、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九、要严格按照附件中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十、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或总投资超出批复**%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洛清江支流永福县城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永发改字〔****〕**号关于洛清江支流永福县城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