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园商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8-22
安徽/滁州 中标结果
芳园商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滁州-2025-08-22 00:00:00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滁州专区阅读次数:

********* ************************************ ********** **:**:**.*

芳园商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重新招标第一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芳园商店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重新招标第一次]

招标人

名称

安徽省琅琊山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古道**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开煜***********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夏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完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价(元/%)

下浮率**.**%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刘昌坤

项目设计负责人:郭凯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项目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

项目设计负责人:(**)*********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国旭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行业乙级

投标价(元/%)

下浮率**.**%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冉家金

项目设计负责人:郑鑫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

项目设计负责人:*********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海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天安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价(元)

下浮率**.**%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张新亚

项目设计负责人:李晓强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项目设计负责人:工程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

项目设计负责人:******************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荣誉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元;评委费***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室,联系人:张夏骄,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起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室,联系人:张夏骄,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