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出租广州市海珠区仑头市头街3号、仑头村中约直街7号物业招租公告
2025-08-22
广东/广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整体出租广州市海珠区仑头市头街3号、仑头村中约直街7号物业招租公告
广东/广州-2025-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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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出租广州市海珠区仑头市头街*号、仑头村中约直街*号物业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 **:**:** 来源:海珠区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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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对广州市海珠区仑头市头街*号、仑头村中约直街*号物业采取公开竞租的方式对上述房屋进行整体招租。现将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

  二、物业权属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

  三、招租物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市头街*号、仑头村中约直街*号。

  四、整体招租物业面积共计***.****平方米(其中:仑头市头街*号面积为**.****平方米;仑头村中约直街*号面积为***平方米)。

  五、整体招租租金起步价:****.**元/月(其中:仑头市头街*号租金为****.**元/月;仑头村中约直街*号租金为****.**元/月)。

  六、租赁期限:*年,每两年递增*%;物业用途:商业。

  七、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中的仑头市头街*号物业整栋、仑头村中约直街*号物业其中部分面积暂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承租方须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经营/使用所需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如因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标的,承租方有权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租赁合同项下所有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其他:上述物业必须由竞得者直接经营,不得有转租、转让、转借该物业或者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九、物业不得经营废品回收、仓储、物流、纺织等产业;不得用于经营和存放木质类品、布匹布料、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危险品。

  十、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竞得者必须无条件腾空物业,退租清场并交还承租物业,且竞得者不享有任何经济补偿,并解决因竞得者自身原因产生的一切纠纷。

  十一、招租信息发布:于****年*月**日开始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广州产权交易所、招租物业地址显著位置张贴招租信息。(公布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报名方式:登录“广州产权交易所”门户网站(****://***.*****.***.**),搜索项目编号:***************,按照网站公布流程及相关规定报名。

  十三、报名资格: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依法核准登记、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四、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报名截止日**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并缴交相应的租赁保证金。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韩桂、雒斌,联系电话:************。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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