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5-08-22 00:00:00
南昌市第一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院内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 | 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 *年 | ** |
招标需求及评审规则:(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近*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议价,对提供材料不真实者予以取消中标资格。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正本一份(装订成册)至报名地点。
三、开标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
(*)产品的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加盖单位公章;
(*)产品的介绍、产品的参数、产品彩页、产品的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模版详见附件*)。
(*)该产品售后维修网点联系方式及售后维修承诺;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按照附件(一)文件中采购需求,制作投标文件。
开标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四副(正本需胶装),密封。谈判现场须有产品制造商(厂家)代表在场。小型设备及耗材请务必携带样品至谈判现场。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设定分值为**分。其中价格评分*分,技术评分**分,商务评分**分。所有专家评分中,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院方将遴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注意事项:
①谈判成交后在合同周期内不可变更公司名及产品、价格,因变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②报价均以产品单价为报价标准,所有以赠送产品的让价方式报价将被视为不合格报价。
③若本次招标产品我院已正在使用,且现供应商已供货三年及以上(从供货首日起算),则此供应商须报名参加本次招标,若未报名参加招标,则视为自动放弃供货资格,我院将有权停止其供货资格,并由参加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
五、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报名)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号)营养食堂八楼采购科***间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报名相关事宜咨询*************(李老师),联系时间:上午*:*****:**,下午**:*****:**(工作日)。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附件*:
南昌市第一医院消防系统专业维保服务要求
一、招标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需求 |
南昌市第一医院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 * | 项 | ** | *年 |
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南昌市第一医院(青山路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南昌市第一医院(红谷滩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二、建筑基本情况
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
项目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楼层(*) | 维护内容 |
*号楼消防设备维护 | ***** | ****** | 报警、消防栓、喷淋、应急及疏散系统、消防水泵房设备、消防水箱、地下室水池,排烟和送风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号楼消防设备维护 | **** | ***** | 报警、消防栓、喷淋、应急及疏散系统、防火卷帘门、排烟和送风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门诊大楼消防设备维护 | ***** | ****** | 报警、消防栓、喷淋、应急及疏散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水池、排烟和送风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眼科大楼消防设备维护 | **** | ***** | 报警、消防栓、喷淋、应急及疏散系统、排烟和送风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号楼消防设备维护 | **** | ***** | 报警、消防栓、喷淋、应急及疏散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影像楼消防设备维护 | **** | ***** | 消防栓、应急及疏散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食堂/药剂科消防设备维护 | **** | ***** | 消防栓、应急及疏散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行政楼消防设备维护 | **** | ***** | 消防栓等其它消防设备 |
地下磁共振消防设备维护 | *** | *** | 报警、消防栓、喷淋、应急及疏散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排烟和送风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医院外围消防设备维护 | 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等其它消防设备 | ||
全科医师培训基地 | **** | ***** | 报警、消防栓、喷淋、应急及疏散系统 |
南昌市第一医院(青山路院区)
综合大楼 | ***** | ****** | 报警、消防栓、喷淋、送风及排烟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南昌市第一医院(红谷滩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综合大楼 | 约**** | *层 | 报警、消防栓、喷淋、送风及排烟系统等其它消防设备 |
三、服务内容
消防维修保养范围:南昌市第一医院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号阀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感温探测器、警铃、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消防喷淋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控制阀、喷淋水泵等。
*、防排烟系统。
*、防火卷帘门系统。
*、其它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四、服务要求
*、需提供完整的消防设备,漏报部件维修更换由维保单位负责,单件价格超过**元的费用由招标方提供。在维保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确需更换零件时,中标方应及时写出书面说明,由双方共同论证确定,待招标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维保方需固定不少于*个熟悉招标方消防系统的工作人员,负责东湖院区、青山路院区和红谷滩院区(医院家属区除外)消防设施的维保。
*、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完善资料。
*、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招标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认真服从南昌市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消防系统维保单位需每月把维保情况书面报表向招标方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招标方随时检查。保证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消防系统和设备发生故障,维保单位应做好设备暂停使用或给予恰当的保护。
*、消防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必须达到原设计、使用的效果。并参照《消防设备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作为今后的维修、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的参照标准之一。一旦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发生意外并造成损失(经第三方权威部门监定为保养不善造成)将由维保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维保质量标准参照国家和南昌市现行相关行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满足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及质量管理所需的检验要求。
**、依据工程维保特点及要求,配备满足维保工程项目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技术人员及足够的设备。
**、参与维保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作业人员上岗证书,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拆卸、搬迁和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它公共设施及个人财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维保施工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确保维保施工人员和招标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维保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和警示标志。高空施工必需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因维保施工发生任何安生意外事故与招标方无关,但维保施工中违规造成招标方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损失的,将由维保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应标单位需到现场了解消防及配套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有针对性制定维保方案和实施方案,对于招标方提出维保要求如有缺少相关维保规范要求,投标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给予补充完善。
**、维保单位未按招标要求落实每月、每季度、半年检查工作及每年的检测工作,将扣除当月维保费用**%。因维护不及时造成发生意外事故,将按事故的损害情况向维保单位追索赔偿。
**、未尽事项按照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标准实施。
**、南昌市第一医院(红谷滩)分院的消防设施临时维修。
**、九龙湖院区有消防设施维修要求,中标单位应进行维修及保养,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满足以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因本院分为三个院区,所以每个院区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各*名(人员不可重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名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备案截图。
(*)供应商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报名供应商必须为“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供应商。
六、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本项目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总分**分。
(一)价格部分(*分) | ||
评分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报价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评审依据:最后报价。 | *分 |
(二)技术部分(**分) | ||
评分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技术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款,任意一项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依据: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维保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参与项目具体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维保方案、应急处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根据维保方案从内容详实、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符合采购需求且具体完整得*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该项内容得*分,每缺一项内容的,该项内容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 *、对维保增值服务进行综合打分,符合采购需求且具体完整得*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该项内容得*.*分,每缺一项内容的,该项内容不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维保增值服务方案。 注:内容缺陷是指:方案阐述的内容仅罗列了上述要点,没有进行相应的说明、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方案内容有明显缺失、描述内容不规范、不清晰、不具备可行性等情况。 | *分 |
人员配置 | 拟派本项目消防维保人员配置一名三级/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得*分,最多*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开标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不符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分 |
(三)商务部分(**分) | ||
评分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商务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款,任意一项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评审依据: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 |
服务响应 | 供应商承诺:采购单位临时有服务要求,供应商在*小时之内保证服务到位的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佐证。 | *分 |
业绩 | 供应商(****年*月*日至今)承揽过消防维保项目,每提供一份业绩得*分,最高得**分。 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签署日期页)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两者提供任一个计一份业绩)。 | **分 |
附件*: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公平交易诚实守信
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积极配合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良好形象,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采购招投标活动及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三、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不得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四、决不到医院办公场所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向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回扣。
五、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经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事实后,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公司:
投标人签名:
** 年 月 日
供应商在参加我院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采购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两年内禁止参加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一)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二)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三)未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
(四)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我院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
(六)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的;
(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
(八)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十)在招投标或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十一)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十二)不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十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规范》等规定,在履约抽检过程中对履约检查评价为差的,并被行政机关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
(十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院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向医院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违反医院廉政协议的;
(十六)利用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中标的;
(十七)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八)未经我院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打印此页面至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反面(红体字无需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