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新增水产品采购与配送服务比选公告
2025-08-22
福建/三明
招标采购
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新增水产品采购与配送服务比选公告
福建/三明-2025-08-22 00:00:00

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新增水产品采购与配送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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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项目和单位

比选项目: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新增水产品采购与配送服务比选

比选单位: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比选内容

*.服务内容: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含旗下酒店)的水产品类食材定点采购与配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月**日,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如有调整另行商议)。

*.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合格标准;

*)满足采购人功能使用需要。

*.工作要求

(*)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生鲜食品的卫生安全,确保新鲜、规格及数量准确,不短斤少两。若当日食材验收发现不新鲜、不合格,供应商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进行更换,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采购货品的交货时间以采购人指定的交货时间为准,供应商送货上门,若因送货不及时造成餐厅无法正常供餐,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供应商指定专人按照下达采购品种及数量进行对接,货品数量及价格需确认签字,如供应商不能按采购人提供的品种供货,应提前告知采购人进行协调解决;

*.其他要求

*)报价要求:根据投标人实际销售品类罗列报价;

*)送货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送到采购人酒店内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及保费;

*)保证招标人使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人拟派出从业人员资格:送货及配货人员(年龄不得高于**周岁)具备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具有配送专用车辆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参加单位在本项目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单位于********日至********至三明城发大厦****室确认参选资格后领取比选文件。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五、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自公告发布到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

*.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

*.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企业账户转账);

*.比选保证金转入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

账号:**** **** **** *****

开户行:光大银行三明分行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对公(非现金)形式向比选单位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到账凭证必须注明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供应商比选并标注比选的具体品类放入比选文件内。若比选时发现比选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未按要求附上凭证,视为未提供比选保证金,其报价无效。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选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束且公示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比选评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分数:满分***分

*.中选资格:单项食材品类总得分前三名为该项目供应商。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日

*.地点:三明市城发大厦**楼****室

八、联系方式

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唐女士 ***********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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